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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低溫測試標準
高低溫試驗箱是環境試驗箱中常用的試驗箱。用途廣泛,操作簡便。讓我們列出一些高低溫試驗箱的測試標準:
1.首先是實驗條件:首先,我們在沒有電的情況下,將實驗樣品放入實驗室的正常位置。放置時,要注意樣品與實驗室的距離。我們必須為實驗室的內部循環留出一定的空間,以保證整個實驗室的溫度的均勻性。此時,試驗箱內的溫度處于常溫,對試驗箱進行降溫。試驗箱溫度的冷卻速率以不超過1k/min的速率降至試驗的低溫(-10℃,-20℃,-40℃,-50℃,-60℃,-70℃根據用戶自行需求),并等待試樣達到溫度穩定。所謂試樣的穩定,是指試樣的溫度與其終溫度之差為3℃,試樣在穩定溫度后保持穩定16小時。
功能測試規則:在整個測試周期內,被測樣品是否正常工作,恢復:測試周期結束后,在溫度上升前停止供電,恢復后測量被測樣品是否能正常工作。
2.高低溫試驗箱高溫試驗:試驗溫度要求:55℃±2℃,持續時間:16小時;
測試條件:將常溫下待測樣品按上述要求放置在試驗箱內合適的位置,不通電。如果要對產品進行通電測試,可以通過試驗箱左側的測試孔進行通電連接。確認通電正常后,對試驗箱進行升溫控制。在5分鐘內,實驗室的平均溫度變化率不應超過1℃/分鐘。試驗箱達到試驗溫度后,等待試樣達到穩定溫度,然后被測產品應在高溫的溫度下持續保持16個小時。
功能性試驗檢測:在整個試驗周期中,檢查試樣是否正常,后就是恢復:一次試驗后,在降溫前就應停止通電,等試驗的樣品恢復后,測量試樣是否能正常工作。